对于许多亚洲人来说,购买房子不只是为了有瓦遮头,更重要的是,房子可以当作遗产,在过世后可留给孩子,这也是父母交托给孩子的最后一份礼物。

不过,遗产继承程序并非想象中的简易,财务顾问与律师都表示,如果没有正式的遗嘱,遗产还是可以交托给往生者的亲属,但是过程就会耗费更多时间、金钱与精力。

VKA Wealth Planners 金融财务主管Lawrence Seow告诉TheEdgeProperty.com,大部分人虽然了解遗嘱的重要性,但是并非每个人都能够豁达地看待立遗嘱这件事,因为并非很多人愿意在身体健康的时候,去思考死后的问题。

“如同在高速公路或是无收费站的小路行驶般, 在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,亲属最终还是可以继承遗产,但过程就很像在小路行驶般,需要多一点时间才能到达目的地,反之亦然。”

PW Tan & Associates创办人Dominic Tan表示,大马目前未有任何形式的死亡税与遗产继承税务,但是这并不表示,没有遗嘱的遗产继承程序会因此而变得较为简单。

“如果不了解遗产继承手续,那将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在各部门周旋往返,”他说。

在个人往生后,一般会出现三种情况:

一、往生者生前已立下正式遗嘱,遗产可直接根据遗嘱分配;

二、往生者所立下的遗嘱不完整(未包括全部资产),因此遗嘱内所列名的遗产,将根据遗嘱分配,但未纳入遗嘱中的遗产,则需要根据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(DA1958)程序办理,再分配予亲属。

三、完全无遗嘱,所有资产必须根据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(DA1958)程序办理,再分配予亲属。

不管在任何情况下,Tan表示,亲属中将会有一人被委任为代表或遗产执行人,负责处理遗产继承事务。

根据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,在无遗嘱的情况下,遗产首先会分配予直属亲人,也就是往生者的父母,接着是妻子和孩子(如果孩子过世,属于孩子的部分就分配予孩子的继承者)。

如果往生者没有直属亲人,遗产会平均分配予兄弟姐妹;若无直属亲人与兄弟姐妹,则会分配予祖父母,接着是其他亲属。

若往生者没有任何以上所提的亲属,遗产将交由政府。

至于伴随遗产而来的债务,Seow强调,遗产执行人会根据1959年遗嘱检验及遗产管理法令,在结清往生者所托欠的债务(包括税务)后,再进行遗产分配。
 

原文已于2017年2月17日的TheEdgeProperty.com刊登,欲知更多资讯,请点此阅读全文与图文资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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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编译:陈爱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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