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国实施超过一年的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,对国内分层产业和家居生活带来了很多改变。

举例来说,该法令制订了相关条例,以解决在分层房产当中出现楼层与楼层之间漏水的问题。

同时,该法令允许分层房产管理层公布拖欠管理费的业主名单,并可在还清拖欠款项之前,中止这些业主的通行磁卡与使用公用设施的权限。

除了这些改变,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对分层房产带来的最大创新之一,就是从“公用房产”(Common Property)之中,区分出“有限公用房产”(Limited Common Property)。

其中,公用房产将由管理机构(MC)所管理,而有限公用房产则由附属管理机构(SMC)来管理。

值得注意的是,SMC为有限公用房产提供的服务,只能由这些房产的业主所享有,并不包括整栋分层房产中的所有业主。

目前未有成功案例

理论上来说,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旨在确保综合发展产业的和谐安居环境,但实际上,至今没有任何成功设立SMC的案例。

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之一,就是设立SMC会牵涉到很高的费用,当中包括聘请测量师和律师来准备相关的策划书和议案。

这些费用昂贵得无法想象,而且没有任何一个MC能够负担得起。

除此,很多MC都不看好设立SMC的作用,因为当中还存在着许多灰色地带。

例如,若SMC的表现无法达到标准水平,MC将面临管理和控制SMC的难题,因为SMC往往被视为一个独立的个体。

业主兴趣缺缺

而且,有别于新加坡,我国的SMC只能自愿解散,不能被MC干涉。

设立SMC的最大障碍,是缺乏业主的参与。这已经是很多MC的管理委员会面临的难题,因此,想要业主参与SMC的管理委员会,想必是难上加难。

总的来说,分层房产家居已获得有关单位的关注,但当中还有很多实际的问题有待解决。

因此,有关单位需要征询各方面的意见,并持续改善相关条例,所以说,分层管理法令还有许多空间有待改善。

Chris Tan为TheEdgeProperty.com房屋法律专栏作家,他是Chur Associates的董事经理和专业律师,也是一名作家及房产投资讲师。

编注:以上资讯仅为参考,详细法律程序请咨询专业人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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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编译:黄忠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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